[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医疗机构评价和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安全评价体系;
2、组织专家制订医疗机构评审和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安全评价标准,依据标准开展医疗机构评审和评价工作;
3、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行业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4、建立医疗机构评价和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安全评价数据库;
5、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价、患者安全相关调研、考察活动;
6、开展与医疗机构评价直接相关的培训及学术交流活动;
7、组织协调协会、各分支机及相关专家构制订行业标准规范、实施技术及服务准入或相关认证活动;
8、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
主任:陈旭东
副主任:梁立强 周建新
专家:(未定)
联系人: 梁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