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第二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专项培训暨浙江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卫办医政发〔2010〕194 号)文件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人员必须经指定机构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临床应用,提高并保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水平和质量,满足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核酸检验人员的培训需求,浙江省医院协会临床检验管理专业委员会与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定于2021 年8 月19日至8 月20日举办“2021年第二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专项培训暨浙江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培训班”。 本次培训分理论和实验两部分,其中理论培训将以网络直播的形式授课。需获得《浙江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学员必须同时通过理论和实验培训考核。
一、培训对象
我省从事或即将从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相关人员(培训只针对本省学员)。
二、培训时间
理论培训时间:8月19日至8月20日。
实验培训时间:需拿上岗证的学员务必在通过理论培训考核后两个月内到定点医疗机构实验室完成实验培训并上传培训证明。上岗证按上传培训证明时间分批发放,医院实验室人员只限于到公布的定点医院参加实验培训。
三、主要培训内容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基本原理、操作规范和质量保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建设;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全程质量保证;核酸检测假阳性假阴性原因分析;分子检测系统性能评价;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常见问题与对策;核酸检测结果的报告和解读;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
五、培训要求
1、理论培训: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学员使用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登录后听课。为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请各实验室主任安排并保证学员的听课时间,有条件的实验室可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直播培训过程中将随时插入若干场考试,学员总分合计达到80分视为本次理论考试合格,理论考试合格学员才有资格通过实验培训后获得PCR上岗证。2021年第一期已报名成功但尚未安排理论学习的学员需重新报名本次理论与实验培训。
2、实验培训:理论培训合格且需要获得上岗证的学员须参加2021年省临检中心定点实验培训单位的实验培训,上传培训证明。
3、本轮培训通过并授予的PCR上岗证资质仅限于 “感染类”,若从事PCR其他项目技术需重新考核“综合类”上岗证书。
六、培训报名
欲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8月15日前完成扫码报名。
省临检中心将于8月17日以短信形式通知报名成功的学员有关参加线上理论培训的具体事宜。
培训班联系人:夏晓华(0571-85330525)、单志明(0571-85236201)。
浙江省医院协会临床检验管理专业委员会
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
二○二一年八月九日